作者為世新大學副校長●前言為了趕搭5G頻譜釋出的列車,主管機關最近提出電信業「共頻、共網與共建」平台的議題,此一理念係植基於電信業者共享高速寬頻傳輸網路與共建基地台的思維。意料之內的是,這項提議立即獲得五家電信業者的支持。觀察幾家電信業者之所以願意放下彼此之間的利害關係,拋開本位主義以及無視分配與利益的糾結,當然可以理解。但是,各家業者基於諸多主客觀因素,仍期待釐清後續的遊戲規則。●電波傳輸特質與頻譜政策必須理解,電波傳遞的基本原理具有「高頻傳輸容易損失,但低頻傳輸容易干擾」的特質。5G行動寬頻為能滿足不同產業應用的需求,因此需要規劃特殊多層次的頻率,以及多樣化的基地台所組成的異質網路形式;亦即,5G行動寬頻的訊號傳輸,必然存在傳輸距離與穿透力的問題,需配合布建高密度的基地台加以解決。但是,也因此造成電波同頻干擾、鄰頻干擾或強波干擾的情形。無線電波的使用基於干擾的問題,一直屬於特許事業,需有監理制度管理使用者、技術規範、發射時間與地域。但仍須強調的是,電波雖屬稀有頻譜資源,為能發揮電波的極大化功能,目前各國的頻譜政策,都是在互不相干擾的情況下,必須把電波做最有效率的使用。然而,因為服務區域與頻率指配的差異,各家電信業者必須廣設各自的發射站、轉繼站與補隙站;如此一來,行動電信基地台越多,業者在架站的硬體費用增多,電費負擔自然更重。換言之,共建平台不但可大幅降低電力使用量,透過資源整合又可節能減碳;更重要的是,可讓頻譜配置不會過度分散。●共建平台的需求與待解決問題以1977年台北市開始推動聯營公車的政策為例,當年公車業者與交通局對於票價調整、營運基金累積虧損與營運投入成本的差異,各家公司著眼點當然有所不同。最終,只好由市政府基於便利民眾的前提,決議提出聯營方案,統一設置站牌、共建相關候車設施、集中票務,以及提供路線與站名資訊等,確實也曾歷經諸多困難。回歸頻譜最適規模的管理思維,5G行動通訊具備大頻寬、高速率、低延遲的通訊特性,其基地台必須能支持20Gbps的下行速率以及10Gbps的上行速率,才能對應4K/8K影音、虛擬實境或擴增實境串流的應用。不難理解,如5G通訊不採共頻傳輸,就難以滿足前述高效傳輸的需求;其次是,除了異質網路的設計,其網路覆蓋率必須越大,才能展現5G行動服務被接受的誘因,因此,共網就成為必要的考量。最後則是,5G行動通訊服務的基地共建需求,基地共建不但可讓各個經營者的維運成本大幅降低,並可發揮平台整合的綜效。反觀此項方案,各家5G行動業者如需重覆建置數量可觀的基地台,馬上面臨的問題,除了現有站台缺乏多餘空間可容納之外,在地狹人稠的都會區,過多的基地台建置必然又會引發住戶抗爭的困擾。由此可見,推動聯營公車是由下而上的考量,5G網路平台共建卻是由上而下的需求,但是兩者皆需先輔以共同的配套管理。當急之務,應盡快通過電信管理法,將現行電信的特許與許可的機制,可轉變為登記跟許可制,以便讓業者在不溯及既往的機制下,依法提出共網申請,進而達成頻譜共享機制。●回歸生活消費的核心業務如前所述,由於5G的基礎傳輸建設投入仍難以免除,只是這些必要的建設,只要投入資金便可達成,並非屬5G通訊最重要的核心競爭力;一言以蔽之,電信業者應把重心擺在5G行動寬頻的創新服務,例如智慧學習、虛擬實境裝置展示、各類運輸系統、醫療體系以及人工智慧等公共生活的物業上,才有利於加速5G的商轉。科技不斷提升,5G通訊產業基於企業利益,期待藉由科技紅利,自然會立即加以回應,分析消費者消費趨勢,持續提供精準多元的服務。科技經常會影響消費者的使用行為與態度,業者如不提供「價廉物美方便又安全」的服務,便會立即失去競爭力。基於此一理念,推動5G頻譜釋出的時機與關鍵,確應聚焦於行動寬頻的價值鏈,尤其是高階服務產業以及產業匯流的相關元素。●結語必須強調的是,電波屬於人類的公共財,縱使基於避免相互干擾仍保持特許的概念;但是,另從頻譜近用的觀點,仍應顧及不具敵對性及不具排他性的原則,提出具體配套措施或強化公共利益的立論基礎。建議考慮由偏鄉非競爭區,先請業者共網服務,讓市場效益與公眾利益同時受惠,才能拓展更多元的5G產業價值。更多論壇文章 高雄可變成五百萬人的大都會 但未必想要 從吳寶春麵包談我們的國家認同 中國民眾享有調侃台灣的自由 孟晚舟事件爲何如此複雜 早餐店的食物都用塑膠袋裝會讓我們吃成塑膠人嗎?______________【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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